国际代码14835
川招生代码5888
新闻资讯

关于发放2026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

2025.10.20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4〕3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26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我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2026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四)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五)残疾毕业生;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申报材料

(一)《遂宁市2026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三)申请人学生证复印件(封面与个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四)困难证明材料(以下类别之一):

院校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或“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批量核查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残疾、特困及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批量导出后统一由学院签章作为申报补贴证明材料。未在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查询到毕业生信息的毕业生,需自行提供以下材料:

1.低保家庭毕业生(以下证明材料二选一)

(1)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应包含申报毕业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信息)

(2)低保家庭证明。由户籍地乡镇(街道)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证明中需提及“低保”字样,特困、贫困等字样无效。证明需清楚地说明本人是城乡低保或低保家庭成员,载明享受低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另需提供有申请人和低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复印件。

2.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以下证明材料二选一)

零就业家庭是指经人社部门认定的非农业户籍及持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并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1)提供零就业家庭认定地县(区)人社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包含具体记录零就业家庭的认定情况。提供户口本复印件,须复印全学生和相关关键人的户口页面,证明为同一家庭。

(2)提供零就业家庭证明。由零就业家庭认定地县(区)人社部门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证明需清楚说明本人是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户口本复印件,须复印全学生和相关关键人的户口页面,证明为同一家庭。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以下证明材料二选一

(1)提供信息系统截图。提供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查询的申请补贴学生的家庭页面截图复印件,截图应包含学生姓名及身份证信息,并加盖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公章。

(2)提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提供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加盖鲜章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书面证明。证明需清楚说明本人是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成员;提供户口本复印件,须复印全学生和相关关键人的户口页面,证明为同一家庭。

4.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提供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提供户籍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申报学生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明,证明需清楚说明本人是特困人员,并加盖鲜章。

5.残疾毕业生

提供毕业生本人残疾证复印件。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特殊原因不能提供贷款合同的,须提供贷款经办银行及贷款审批单位盖章确认的贷款获得情况的有关表格或证明。


申报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2026届毕业生于2025年10月24日12:00前,将申请资料提交至校资助中心先老师处(行政楼A208),逾期不予受理。


补贴发放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统一发放至毕业生社保卡(需提前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


注意事项

(一)具有多重困难身份的毕业生不重复享受补贴,同一发放对象仅能享受一次补贴,曾申领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学生,不再重复享受;

(二)证明材料需明确标注学生所属困难类别(如“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等);

(三)所有证明材料开具时间须为2025年;

(四)确保申领材料规范、流程合规,依规严肃处理弄虚作假的学生;

(五)学校将严格按照规定对符合申领条件的2026届困难毕业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0825-8666808

国际代码14835
川招生代码5888




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
0825-8663888
0825-3106999
置顶